咸丰七年书信

523.致李续宾[1]二月初八日辰刻

迪庵仁弟大人左右:

初三日得二十六日惠书,初七日复得初二夜书,尽悉种切。

仆于初四日自瑞回省,初五抵章门,次日与福将军会商大局,初八、九拟仍回瑞州。丰城、樟树镇目下尚属安静,唯二十七日弋阳失守,二十九日河口复破,日内铅山、广信深为可虞。贼多兵少,防不胜防,曷胜焦灼!

承示官牌夹一路尚须千人驻扎,目下实无另枝劲旅可以调拨,唯冀瑞郡得手,则仆当亲率千余人赴浔会剿。瑞州掘壕之法专防城贼,未及援贼,将来拟学洪山办法,请足下派一明白哨长来瑞指点。守壕虽有弊端,然设立卡棚,稍可栖止,似亦足示体恤。卡稀而人少,有警则迅速传队,亦与无棚而严巡者无异也。是否有当,仍求示复。诸唯心鉴,不宣。

愚兄曾国藩顿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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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件前次整理失收,据劳柏林整理《三河之役——致李续宾兄弟函札》(岳麓书社1988年版)补。

524.与李元度二月十二日未刻

告父丧,行止定后再专使奉告。

次青仁弟大人阁下:

二月十一日酉刻接到家信,惨悉家严于初四日巳刻弃养。自正月二十六日中痰,仅病七日,遽遭大故,皆不孝罪孽深重,延致此祸。

行止大局,现尚未定,日内再当专使奉告。年来相从最久者,惟阁下尝尽千辛万苦,不堪回首一一细思也。六舍弟当于二日内奔丧旋里,先此奉闻。

金世莲水师已于初九日仍回瑞、洪等处矣。

525.与李元度二月十八日

告奔丧行期,道不能相依共命之歉。

前于闻讣后布达一函,定邀矜照。国藩痛婴斯酷,哀楚难胜。

计自谬逐朝行二十年来,未伸一日之养。昔岁母丧未得终制,今兹父丧莫亲含殓,于军国为赘疣,于家庭为罪人。现已驰报,奏请奔丧,回籍守制,仍双请赴营效力。定于二十日匍匐就道,恨不得星飞抵里,抚棺一痛。一切情形附具折稿一纸,并抄移将军、中丞原咨一件,敬呈尊览,亦可得其大略。

惟足下系因国藩而出,辛苦磨折,誓不相弃。今国藩迫于大故,不克相依共命,实深愧负。抚州各战尚未保举,并负麾下士卒。临风无任歉仄,统惟心鉴。

526.与李元度二月

临别嘱其善自保重。

国藩因大故而去营,惟于足下处深自负疚,刻刻不忘。务祈善自保重。如瑞州克复,则普、吴二君中,得一人与足下辅车相依,可稍慰也。

527.与李元度闰五月初三日

告已具折陈请终制,恳陈不忘其与彭玉麟患难相从之义。

次青仁弟左右:

闰五月初三日专丁至,接五月十五日惠缄,敬悉一切。借承兴居佳畅,勋望日崇,至以为慰。

国藩抵里,倏及三月。顷于近宅七八里觅得葬地一区,闰五月初三日发引,计十五六日可以负土成阡。江右军事,刻不去怀。目下瑞、浔、临、吉皆驻劲旅,所难者不在筹兵,而在筹饷。以兵事言之,则得将军、中丞二人,固可妥商调遣,而绰有余裕。以饷事言之,则理财本非鄙人所长,而钱漕、劝捐、抽厘等事又属地方官之专政,将越俎而代谋,动猜疑之丛生。即足下去年之枵腹从事,自捐自养,而其不见亮于人者亦已多矣。至口食不继,谓以国藩相处较久之故,欲以甘言抚慰众心,尤属可暂而不可常。反复思维,纵使迅速赴军,实不能有裨于军国之万一。而两次夺情,得罪名教,乃有孝子慈孙百世莫改之愆。前此博询众议,求衷至是。近得各处复书,如吴南屏、冯展云辈,皆谓宜奏请终制。顷于五月二十二日具折陈请,抄稿敬呈仁览。〈六月〉二十一二可奉朱批,届期再当布闻。

自维即戎数载,寸效莫展,才实限之,命实尸之,即亦无所愧恨。所愧恨者,上无以报圣主优容器使之恩,下无以答诸君子患难相从之义。常念足下与雪芹,鄙人皆有三不忘焉。雪芹当岳州败时,正棹孤舟,搜剿西湖,后由龙阳、沅江偷渡,沉船埋炮,潜身来归,一不忘也;五年春初,大风坏舟,率破船数十号,挈涓滴之饷项、涣散之人心,上援武汉,二不忘也;冬间直穿贼中,芒鞋徒步,千里赴援,三不忘也。足下当靖港败后,宛转护持,入则欢愉相对,出则雪涕鸣愤,一不忘也;九江败后,特立一军,初志专在护卫水师,保全根本,二不忘也;樟镇败后,鄙人部下别无陆军,赖台端支持东路隐然巨镇,力撑绝续之交,以待楚援之至,三不忘也。生也有涯,知也无涯。此六不忘者,鄙人盖有无涯之感,不随有生以俱尽。

自读礼家居,回首往事,眷眷于辛苦久从之将士,尤眷眷于足下与雪芹二人。龙方伯血性男子,当能青睐相加。耆中丞新政昭融,一改前此旧习。意者贵军有先否后喜之日,保举之案,必不待鄙人之至而后出奏。惟饷项支绌,协款日穷,则同一束手耳。

霞仙来此会葬,因其太公恸念少子,不克应耆中丞之聘。云仙枉吊,聚晤数日,比闻其将赴京供职。润公时有书来,才气宏放,而用意深微,殊不可及。因来书垂询,聊贡一二。诸惟心照,顺问捷安。

附呈折稿一件,与吴南屏信稿一件,墓志一首。

528.致李续宾[1]闰五月十六日

告已觅得葬地,十六七可以负土成阡。已具折陈请终制,联姻之事守制中难遽行。

迪庵仁北大人足下:

顷奉手书,知前布寸缄已邀仁览,借谂戎祉绥佳,兴居鬯适,至以为慰。

皖逆上窜蕲、黄,得阁下分兵于张家塝、陆家嘴等处助剿,声威丕振,布置周详。易景照阵亡,厚庵昨函知仆处。今得转败为胜,陆师复获大捷,深为欣慰。

国藩抵家,急寻葬地,昨于近宅六七里觅得一区,初三日发引,十六七可以负土成阡。

江西军事刻不去怀,目下瑞、浔、临、吉均驻劲旅,所难者不在筹兵而在筹饷。国藩自审裕饷之才素非所长,而如钱漕、劝捐、抽厘等事,大抵有土而后有财。既无地方之责,动生越俎之嫌。谓口食不继,徒以鄙人相处较久之故,欲以甘言安抚士卒,抑亦可暂而不可久。反复思维,即使迅速赴军,亦实无足裨补于万一。

前以两次夺情获罪名教,博询从议,近得各处复书,如冯展云、吴南屏诸兄皆谓宜疏请守礼。五月二十二日已具折陈请终制,本月下浣可奉批旨。

联姻一节,足下与罗山之约在前,先严与罗太翁之约在后,来示委婉详明,曲尽情理。唯国藩现居礼庐,问名之礼自不遽办,俟与足下会晤后再行定议可也。温甫舍弟荷蒙不弃,得托莩末,仰附乔松,至为欣愿,谨已心许。唯订庚之礼,现在制中,亦难遽行,俟稍缓再函商耳。肃此,复请捷安。诸希原鉴。

愚兄制曾国藩顿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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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件前次整理失收,据劳柏林整理《三河之役——致李续宾兄弟函札》(岳麓书社1988年版)补。

529.致李续宜[1]六月十七日酉刻

说明蕲师失利,征兵邻省,不如近调黄梅之师,度故未必直上武汉。嘱其以所带湘中营长依其兄李续宾。寄示请在籍终制折稿。

希庵仁弟大人阁下:

顷接六月初三日书,借悉一切。

蕲师失利,江汉又为之一震。咏公征调援兵,峙、璞两军最为精锐,江省倚赖。璞军远隔东安,鞭长莫及;峙军围攻瑞郡,功隳垂成,均如来示所云,不宜顾彼失此。贼股既经上窜,则黄梅之师前后受敌,征兵邻省,不如近调黄师之为速也。

令兄调度最为合宜,近日谅有确信。鄙意蕲州一股当仍是陈玉成及新附之李兆受等贼,若咏公能坚守黄州,彼当旁扰麻城、罗田等县,仍回皖境,未必直上武汉。特咏公麾下不知尚有能御风浪之将否耳。

阁下所带湘中营,兄握别之时,意不过一两月瑞郡可下,台从可回九江辅助令兄,经襄丕绩而分劳勚。不图瑞城至今不破,阁下羁身于此,不得回浔以佐令兄积劳之躯,此国藩正歉仄深以为负者也。今瑞郡之破既无把握,而鄙人又势难遽行,阁下所提湘中营五百人者,自以长依令兄为妥。令兄在东,阁下亦东,令兄援西,阁下亦西,切不可舍令兄而别开一路。非特湘中营单薄无用,即令兄帮手太少,办殊非宜。

国藩自奉前次温旨,昕夕悚惶。初六日缮折谢恩,略陈办事艰难情状,仍请在籍终制。折稿已寄交峙衡处,嘱其转送足下及竹庄一阅,兹不赘呈。其第一条言补千、把、外委之缺,不特鄙人宜有此权,即令兄营中亦宜有此,所关实非浅鲜。专此布复,顺请捷安。唯希心鉴。

愚兄制曾国藩顿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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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件前次整理失收,据劳柏林整理《三河之役——致李续宾兄弟函札》(岳麓书社1988年版)补。

530.致李续宾[1]八月初三日

贺其大挫凶锋,伤刘腾衡殉节,告拟中秋后往刘家吊唁。说明续请终制一折已奉旨暂准。

迪庵仁弟大人阁下:

初一日接惠书,借悉勋履绥吉,即事多欣,至以为慰。

皖贼大犯北路,欲效乙卯春间故智上袭汉阳,经雄师渡江大挫凶锋,又有鲍将及咏芝中丞迭次大捷,遂令蕲、黄肃清,鄂省安如泰山,此实近岁军事一大关键。贼之未尝一日忘情于武汉,其情亦可见矣。

瑞州克复,江省局势为之一振。唯峙衡殉节,殒一良将,实堪悼惜。顿兵城下已及年余,终日坐视,怒眦欲裂,未及城破者数时,而不及睹此城之破,亲啖逆贼之肉,冥冥之恨,有穷期耶?闻其灵榇初一日抵县城,国藩拟于中秋后往刘家吊唁,抚棺一哭,以写予哀。去年春夏,江西与两湖文报不通,前后送信者多被杀害。荷蒙阁下与咏翁分峙衡一军来援,千里遄征,孤军深入,西路顿有生机,有功于江西甚大。长城遽失,贤愚同叹!

国藩前约至罗家一展罗山之墓,此次可同往也。

六月六日续请终制一折,七月一日奉到批旨,暂准守制。谕旨钞呈台览。其折稿前付咏翁中丞处,不知曾否入览?

鄙人数年在外,武不能补千、把、外委之缺,文不能辖府厅州县之官,木印屡换,又不见信于人,实觉处处窒碍。若如阁下与厚庵所处之位,专治兵而不筹饷,犹可勉力为之。而国藩所处,势不能不以筹饷为先务。无土无财,无位无民,凡有筹饷之方,动多掣肘之虑。而两次夺情,又实为从古所无,内无以报父母三年之慈爱,外无以逃当世之弹劾、后世之讥刺。圣恩高厚,不使臣下得罪于名教,合室铭戴,感激涕零。现在恪守礼庐,酬应稀简。唯阁下与杨、彭、次青诸君积岁勤劳,国藩不克始终共事,中心负疚,未尝一夕稍安耳。肃复。即请台安,诸惟心鉴。

愚兄曾国藩顿首

目疾未愈,不克自写,乞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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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件前次整理失收,据劳柏林整理《三河之役——致李续宾兄弟函札》(岳麓书社1988年版)补。

531.致胡林翼[1]八月初三日

告因不用官封,故各处书问不能速报。喜其迭战获胜,说明和州须立重镇,铜陵亦须立军,庶三省相联合。伤刘腾衡殉节,拟中秋后往其家吊唁。

润翁老前辈大人阁下:

六月二十六日接立秋日惠缄,七月十六日接初八日黄州复函,敬悉一切。

国藩自到籍后,未用官封,又不借用县城、省城官封,故于各处书问,不能迅速奉报。

皖贼大犯北岸,欲用五年春间故智上袭汉阳,得李方伯、鲍副将屡捷大创;而麾下出黄州后,又闻迭战获胜,从此凶锋大挫,蕲、黄肃清,武汉安于泰山,此亦近岁军事一大关键。人但知杨公不能保北岸之罪,而不言今年御北贼之功,则识微之士固少,而曲突徙薪,例乏恩泽也。

国藩尝观古之所谓征、镇者,不特征无定所,即镇亦无定在。近世督抚分土而治,当此大难未平,两省交界之处当别有大员开府立镇,乃足以联络军势。如黄梅须立重镇,经略宿、太、舒、桐、梅、广、蕲、黄等处,方能通皖、楚两省之气。此处则和州须立重镇,乃能西通饶州,南通宣、徽,东通金陵一军之气。皖、楚之交,国藩曾两次陈奏及之。今麾下将经营此路,实与鄙见相合,犹恨舒、庐无人成雄师相应和。和州去年颇有官军,今则前功尽弃。自昔图金陵者,力争历阳,盖取对岸斜趁之势。今不此之图,恐庐州既失门外之御,而扬州亦乏上游之助。至南岸自湖口以至芜湖,四五年来无人过问,亦必须立军于铜陵,庶三省渐相联合,而贼局可期日蹙。肤浅之见,不审有当于万一否?

瑞州克复,江省局势为之一振。惟峙衡殉节,殒一良将,实堪悼惜!顿兵城下已及年余,终日坐对,怒眦欲裂,未及城破者数时,而不及睹此城之克,亲啖逆贼之肉,冥冥之恨,有穷期耶?闻其灵榇初一日抵县城,国藩拟于中秋后往刘家吊唁,抚棺一哭,以写予哀。去年春夏,江西与两湖文报不通,前后送信者多被杀害。荷蒙阁下分峙衡一军来援,千里遄征,孤军深入,西路顿有生机,有功于江西甚大。长城遽失,贤愚同叹!

国藩前约至罗家一展罗山之墓,此次可同往也。

六月六日续请终制一折,七月一日奉到批旨,暂准守制。谕旨抄呈台览。教诲而裁成之,幸甚!肃复。即请台安!诸惟心鉴。

侍制曾国藩顿首

目疾未愈,不克自行缮写,乞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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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此件前次整理未收,据徐泰来、罗绍志主编《学者笔下的曾国藩》(岳麓书社1997年版)所载湖南省社科院万里发现原件补。532.复李元度之太夫人十月十七日后

备陈李元度患难相从之义,欲于平辈或晚辈中缔婚姻而申永好。

顷专使至,接奉来牍,情词恳切,语语非虚,披览之余,不忍卒读。

国藩在京十四年,未能迎养老亲。前丁母忧,甫逾百日,即出而襄事。在外数年,毫无裨益,王事靡盬,家难复婴。今岁仲春丁父忧,奔丧旋里。实恐两次夺情,得罪名教,为天下后世所不齿。是以连疏陈情,力恳终制。圣恩高厚,俯如所请。身虽恪守礼庐,然有所抱歉于中、耿耿不释者,上无以对吾君高厚生成之恩,下无以对彭雪芹、李次青二人患难相从之义。日夜悚仄,如负重疚。内以讼于心,外以告于友朋,并屡函告雪芹、次青矣。

自湖口克复,雪芹出坎窞之中,游浩荡之宇,国藩稍释歉怀。惟次青则仍陷东方,孤军无援,饷糈空乏,道路梗塞,音问罕通。念其所处而寝食不忘者,岂特慈母之于子然哉?鄙人之于友朋,亦何尝须臾恝置也。

次青于我情谊之厚,始终不渝。岳州之败,星驰来赴。靖港之挫,从人皆散,次青追随贱躯,不离左右,出则呜咽鸣愤,入则强颜相慰。浔郡之败,次青耻之,恨贴身尚无劲旅,亟欲招勇,自行训练,以护卫国藩之身。斯二者,皆国藩所镂骨铭心者也。至于先合而后离,我水而彼陆,进退分合之际,则次青与鄙人皆有不能自主者。盖人事居其半,天事亦居其半。次青本居国藩幕府,同住一舟,司奏折信缄等件。五年正月,锐意欲招平江勇自行统率,国藩曾沮止之。初订只招一千,在国藩身边护卫耳。厥后招至三千,已有能发不能收,可进不可止之势。然犹同扎南康,咫尺相依。逮七月移师湖口,国藩再三劝止。如胡盖南、吴齐源及彭斯举、杨志伊辈,皆所共知。从此分离,各居一方矣。然犹去国藩未远也。及其湖口屡捷,移攻抚州;抚州一挫,退扎贵溪,于是既分而不能复合。则因应变化,殆所谓天事而非人力所能为主也。然江西东路,未必不赖此一军。事久论定,公道自明,尊庑亦不必深虑。

国藩日内当缄致江西,婉商中丞方伯,可否令次青告假回籍省亲。如军务少暇,断无不允之理。腊月间当遣人至尊府问讯。鄙人一息尚存,即当时通音书,休戚与共,断不令尊庑常忧危而己独安乐。闻次青有两儿,不知有女几人?或平辈,或晚辈,有相当者,可缔婚姻而申永好,以明不敢负义之心。天寒岁暮,尚祈珍摄自玉,无任祝祷。肃此布复,敬请坤安。不备。

正封缄间,按次青十月十七日之信,知彼处军事平安,次青已于十月初八具禀请假回籍。若见允,则已可起程矣。如未见允,则此时致函已嫌其迟,甚属无益,遂不复致。

533.致李元度[1]十月十七日后

本拟致函江省中丞,旋知业经具禀,遂不为也。

蒙惠鱼翅、海参等件,愧不敢当。阁下艰难百折之余,尚复垂念远人,情文周挚若此!谨即拜登,临风叩谢。

伯母专丁来舍,本拟函致江省中丞方伯,为左右乞身归省。旋接来书,业经具禀。此间致函,已无及矣。徒增疑窦,遂不为也。来使与伯母之使一同归去。琐琐并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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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件传忠书局稿本置于咸丰八年,据内容并参考致其母信,可知此信当作于咸丰七年十月十七后,具体日期不可考。

534.致李元度之太夫人[1]十一月

赠贺节银两、布料、衣物。

月前接奉手牍,比即肃复一函,计邀省览。迩维福体康强,瀛眷绥吉。次青常有竹报归否?至以为念。国藩恪居垩次,幸各路军情日臻妥善,寸心得以稍安。所惦念不能忘者,惟尊处耳。

兹谨呈朱提三十两,以代买高丽参之费。袍褂料二副,送次青两位令郎。女单衣二件,送次青二位令爱。菲薄之物,伏乞莞纳。次青如有信归,即祈交付去手见示。肃此,敬请福安,并贺节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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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件传忠书局稿本置于咸丰八年,从内容看,此信当作于咸丰七年十一月,具体日期不可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