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:语出同治八年二月十九日中曾国藩《直隶清讼事宜十条》,道理是确定的,不是含糊的,就如一个人不可能同时住在两个地方;而势就是趋势、一种方向力,力不可能在两个方向,即力不可能同时向前或者向后。
曾国藩
理无两是,势无两存。